新疆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按照GB/T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 本标准代替GB/T8946—1998《塑料编织袋》和GB/T8947—1998《复合塑料编织袋》。 本标准整合了GB/T8946—1998和GB/T8947—1998,除编辑性修改外,主要变化如下: ———修改了适用范围(见第1章); ———增加了术语和定义(见第3章); ———修改了袋的分类,增加了多层袋和方底阀口袋(见4.1.2和4.1.3); ———增加了装载质量10kg及以下的LA袋和物理性能指标(见4.2和表4); ———删除了袋的允许装载质量下限限定(见GB/T8946—1998和GB/T8947—1998的表1); ———修改了袋的规格,增加了袋宽系列(见4.3.1); ———修改了经密度和纬密度系列(见4.3.3); ———增加了袋的命名(见4.4); ———增加了袋的标识(见4.5); ———删除了缝边底袋及技术要求(见GB/T8946—1998和GB/T8947—1998的3.1.2和表4); ———删除了袋型的组织结构(见GB/T8946—1998的表1);